僱員因出任陪審員請假,是有薪還是無薪?

僱員因出任陪審員請假,是有薪還是無薪?

某僱主在討論區發帖,公司員工拿了一張法院的傳票過來請假,說下星期要出席法庭擔任陪審員。可是現在工作忙的成頭汗,能否拒絕同事的申請?

在查閱了《陪審團條例》後,出任陪審員是市民的公民責任,任何人士沒有按照陪審員傳票的規定出席法庭,即屬違法。同時法例明文規定,僱主不得歧視、終止僱用或威脅終止僱用曾經出任陪審員或正出任陪審員的僱員。

所以,該僱員必須按時出席法庭,企業不能拒絕該同事的申請。該僱主又問,那出庭當天該員工沒有上班,加上他可根據條例獲發每日875元的津貼,我能不能扣他人工或者強制他休年假?

答案是不可以!根據法例規定,當陪審員是公民責任,履行陪審員工作等同為僱主工作,不可視為缺勤,因此僱主不能對陪審員扣薪或扣假,否則會被視為違例。

那針對僱員要出任陪審員無法正常上班,企業又不能扣薪扣假的情況,該如何計算考勤呢,如何規範化考勤和請假的流程呢?如果你使用Workstem假期管理系統,建議在假期類型設定中自定義一個「陪審員假」的假期類型,並設定為帶薪休假,在僱員需要出任陪審員時,輸入一張陪審員假的假期申請單並上傳法院傳票作為請假憑據。既保留了僱員出勤記錄的完整,又保證薪資計算時不會扣除僱員的人工,確保企業管理合法合規。

延伸閱讀:

《僱主用錢「買假」是否合法?》

《有醫生紙是否必須如常支薪?》

請假還在使用紙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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