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終獎金計算方式? 年終獎金什麼時候發放?年終獎金要扣稅嗎?Workstem帶你一次了解!
年終獎金計算方式?
一般來說,只要年資超過 3 個月就可以領年終獎金,發放金額按比例計算,通常會以到職日或到職月份為依據。另外,關於一個月會有 30 和 31 天的爭議,根據勞委會的計算方式,除未滿月的月份以天數計算之外,其餘月份皆以 30 天計算。
年終獎金以月計算
舉例:李明於 111 年 7 月 1 日到新公司任職,薪資為 30,000元,公司的年終獎金為固定發放一個月全薪。李明該年的年終獎金可領多少?
試算:年資 6 個月/12 個月×30,000=15,000元
年終獎金以日計算
舉例:王偉於 111年 5 月 31日到新公司任職,薪資為 30,000元,公司年終獎金為固定發放一個月全薪,王偉該年的年終獎金可領多少?
試算:年資180天(30×6)/365×30000=14,794.52元
年終獎金什麼時候發放?年終獎金發放方式?
一般來說, 年終獎金發放時間通常會跟發薪水一起,往年照理說會跟著 1 月發薪日,但月底發薪或月底發放獎金的公司,不會等在過年期間或過完年才發放,通常會在放假前一天發放完畢 。
年終獎金的發方式主要區分成兩種,一種是「固定式」,屬於經常性給予。例如有的公司保障年薪 13~14 個月,多出來的 1~2 個月屬於工資的一部份,通常會以底薪或全薪作為年終獎金發放。另一種則是「非固定式」,屬於恩惠性給予。即公司會視該年度公司的獲利狀況,並根據員工考績做為年終獎金的發放依據,沒有制定金額上限,下限也有可能會是零。可以確定的是,依照勞基法第 29 條規定,公司的盈餘除了用來扣除扣繳稅額、彌補虧損、提列股息和公積金除外,對於全年工作沒有過失的員工應給予獎金或分配紅利。
年終獎金要扣稅嗎?
所得稅法第 14 條指出,個人綜合所得總額的薪資所得包含:薪金、俸給、工資、津貼、歲費、獎金、紅利及各種補助費。但為雇主之目的,執行職務而支領之差旅費、日支費及加班費不超過規定標準者,及依第四條規定免稅之項目,不在此限。
根據此法規, 年終獎金無論金額高低,都屬於個人綜合所得的一部分,需要繳稅。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表示,年終獎金、三節獎金等非固定薪資,如果給付金額超過 86,001 元,公司要預先按全數金額扣繳 5% 稅款。
如果給付金額未達 86,001 元,公司不必預先扣繳,而是在 5 月報稅季時,直接將獎金列入年度所得總額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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