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假新制上路半年後:全勤獎金比例扣除常見爭議與HR因應

病假新制上路半年後:全勤獎金比例扣除常見爭議與HR因應

文章目錄

  1. 為什麼會有病假新制?
  2. 新制三大核心變革
  3. 爭議一:全勤獎金「按比例扣除」到底怎麼算?
  4. 爭議二:請病假超過10天,就能任意懲罰?
  5. 爭議三:公司可以直接取消全勤獎金嗎?
  6. HR因應策略:三大合規行動
  7. 罰則與申訴機制
  8. 常見問題(FAQ)
  9. Workstem數位化休假系統

為什麼會有病假新制?

2025年,長榮航空一名空服員抱病執勤後不幸病逝,事件震驚社會。勞動部調查後發現,許多勞工因為擔心請病假會影響考績、排班或被扣光全勤獎金,選擇忍病上班,實質上已侵害勞動權益。這起悲劇成為病假制度改革的導火線。

勞動部隨後修正《勞工請假規則》,新制於2026年(民國115年)1月1日正式上路,核心目標是防止雇主利用全勤獎金制度,讓勞工「不敢請病假」。半年過去,這項新制在實務上引發了哪些爭議?HR又該如何因應?

新制三大核心變革

首先,快速回顧新制的關鍵規定:

變革項目 舊制 新制(2026年1月1日起)
不利處分保障 無明文保障 一年內請普通傷病假未超過10天,雇主不得給予任何不利處分
全勤獎金扣除 雇主可依約定全數扣除 必須按請病假日數依比例扣除,不得全扣
考核依據 可能以病假日數作為考核因素 即使病假超過10天,考核仍須以工作能力、態度及實際績效綜合考量

所謂「不利處分」,勞動部明確列舉包括:解僱、降調、減薪、損害依法令或契約應享有的權益(如排班權、優惠福利)、扣發全勤獎金、降低考績等。簡單說,只要讓勞工因為請病假而「權益受損」,就可能構成不利處分。

爭議一:全勤獎金「按比例扣除」到底怎麼算?

這是新制上路後最常見的爭議。過去許多公司的做法是「請一天病假就扣光整月全勤獎金」,新制明確禁止這種做法。

比例計算原則

依《勞工請假規則》第9條第2項,全勤獎金扣發應按請假未出勤日數比例計算。計算公式為:

可扣除金額 = 全勤獎金 ÷ 30天 × 請病假天數

若以小時為請假單位,則以全勤獎金除以30再除以8,核計每小時可扣金額。

試算範例

假設勞雇雙方約定每月正常工時工資為33,000元,其中3,000元為全勤獎金:

情境 請病假天數 可扣全勤獎金 計算方式
情境A 1天 最多100元 3,000 ÷ 30 × 1
情境B 3天 最多300元 3,000 ÷ 30 × 3
情境C 10天 最多1,000元 3,000 ÷ 30 × 10

勞動部強調,勞工請病假期間薪資已依法減半,若再因請假而喪失全部全勤獎金,形同「雙重懲罰」,並不合理。

HR常見錯誤

部分HR在實務上仍出現以下違規做法:

  • 全數扣除:請1天病假就扣3,000元全勤獎金,違反比例原則
  • 以「底薪+全勤」結構變相操作:將底薪調低、全勤獎金調高,再以全扣全勤獎金的方式降低實質薪資,此舉若未經勞工協商合意,屬於片面不利變更
  • 忽略低薪勞工的特殊保障:若勞工薪資結構貼近最低工資(2026年為29,500元),請病假1天最多只能扣「每日最低工資的半數」,即491元

爭議二:請病假超過10天,就能任意懲罰?

新制規定「一年內請普通傷病假未超過10天」不得有不利處分,但這不代表超過10天就可以任意懲罰。

勞動部明確指出,即使勞工一年內請病假超過10天,雇主在進行人事考核時,仍應以勞工的工作能力、工作態度及實際績效等綜合考量,不可僅以請病假日數作為考核依據。

HR應注意:

  • 考核表上的評分項目應反映實際工作表現,不能出現「病假天數」作為獨立扣分項
  • 若勞工主張遭不利處分,舉證責任在雇主——雇主須證明該處分與勞工請病假「無關」
  • 「10天」的計算是以普通傷病假的實際請假日數為準,不包含生理假、安胎休養假等法令已明定不得為不利處分的假別

爭議三:公司可以直接取消全勤獎金嗎?

這是另一個實務上常見的爭議。有些企業在新制上路後,直接宣布「取消全勤獎金制度」,將其併入底薪,試圖規避比例扣除的規範。

勞動部對此回應:雇主若欲取消全勤獎金而導致降薪,應與勞工協商,不得片面變更。若將全勤獎金併入底薪、總薪資不變,則屬於工資結構調整,仍須取得勞工同意。

此外,即使雇主優於法令給予全薪病假,全勤獎金仍僅能按日數比例扣發,不得以「已給全薪」為由不發給當月全勤獎金。

HR因應策略:三大合規行動

面對新制,HR應主動調整制度與流程,以下是具體建議:

行動一:全面檢視工作規則與勞動契約

檢視頻項 具體行動
全勤獎金條款 確認扣除方式是否符合「按日數比例」原則,刪除「請病假即不具全勤資格」等舊條款
考核辦法 移除以病假天數作為考核扣分項的設計
請假單位 確認是否允許以小時為單位請病假,並對應調整全勤獎金扣除的計算方式
工資結構 若涉及底薪與全勤獎金比例調整,須與勞工協商並取得書面同意

工作規則如有調整,應重新報請當地主管機關核備。

行動二:導入系統化休假與薪資管理

手動計算全勤獎金扣除比例容易出錯,尤其當企業同時有多位員工在不同日期請病假時。建議HR採用數位化休假管理系統,自動依據請假天數計算全勤獎金扣除金額,並與薪資計算模組連動,減少人為錯誤。

行動三:建立「不利處分」的內部審核機制

當HR擬對請病假的勞工做出任何人事決定(如調整排班、變更考核等)時,應先確認:

  • 該勞工一年內請普通傷病假是否未超過10天?
  • 該決定是否會導致勞工權益受損?
  • 若勞工申訴,雇主能否舉證該決定與病假無關?

若無法通過上述檢核,建議暫緩執行,避免觸法。

罰則與申訴機制

雇主若違反新制規定,依《勞動基準法》第43條,可處新台幣2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勞工若遭不利處分,可向地方勞工行政主管機關提出申訴,且由雇主負舉證責任。

常見問題(FAQ)

Q1:勞工請病假1天,全勤獎金3,000元,雇主可以扣多少?

A1:最多只能扣100元(3,000 ÷ 30 × 1)。若以小時為單位請假,則按小時比例計算。

Q2:勞工一年內請病假剛好10天,雇主可以扣考績嗎?

A2:不可以。只要一年內請普通傷病假未超過10天,雇主不得因請病假而給予任何不利處分,包括降低考績、影響升遷等。

Q3:勞工請病假超過10天,雇主就可以任意懲罰嗎?

A3:不行。即使超過10天,考核時仍須以工作能力、態度及實際績效綜合考量,不可僅以病假日數作為考核依據。

Q4:公司可以直接取消全勤獎金制度嗎?

A4:若取消全勤獎金導致降薪,必須與勞工協商合意,不得片面變更。若將全勤獎金併入底薪且總薪資不變,也須取得勞工同意。

Q5:生理假、安胎假是否計入「10天」的計算?

A5:不計入。「10天」僅指普通傷病假的實際請假日數,生理假、安胎休養假等法令已明定不得為不利處分的假別,不列入計算範圍。

Q6:雇主違反新制規定的罰則為何?

A6:可處新台幣2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勞工亦可向地方勞工主管機關申訴。

Workstem數位化休假系統

Workstem雲端算薪 & 一站式人力資源管理系統,Workstem數位化休假系統緊貼勞基法,自動計算休假餘額,支援快速請假/核假,資料雲端儲存,助你實現智能化休假管理。

除此之外,Workstem擁有強大的AI算薪引擎,自動計算績效獎金/三節獎金/佣金等非固定薪資項目。其他的薪資項目也能快速計算,幫你處理雇員的加班費,所得稅等,完美解決所有薪資事務,快來免費體驗!

延伸閱讀HR詞彙解析:

人力資源管理

人力資源管理系統

HR App

延伸閱讀薪資相關部落格:

【勞基法病假常見問答】請病假會扣薪嗎?一年內可請幾天病假?

什麼是「薪資所得扣繳稅額」?

薪資計算哪有你想的這麼簡單!

相關文章

2027基本工資審議會前瞻:企業如何提前試算明年人事成本
2027基本工資審議會前瞻:企業如何提前試算明年人事成本
每年第三季,台灣最低工資審議會的召開都會牽動數百萬勞工與全體企業的神經。2026年9月24日,審議會即將再度登場,勞動部長洪申翰已在會前明確表示,2027年最...
閱讀全文
加班費計算公式:平日加班、假日加班倍率完整解析
加班費計算公式:平日加班、假日加班倍率完整解析
每到發薪日前,HR最頭痛的問題之一就是加班費計算。平日加班、休息日加班、國定假日加班,倍率各不相同;時薪該用底薪算還是用總月薪算?倍率用1.33還是1.34...
閱讀全文
資遣費怎麼算?勞基法資遣費新舊制年資計算完整解析
資遣費怎麼算?勞基法資遣費新舊制年資計算完整解析
資遣費的計算是許多HR和勞工最常遇到的疑問之一。究竟資遣費要怎麼算?年資該如何認定?新制和舊制的差異在哪裡?本文將為您完整解析勞基法資遣費的計算方式...
閱讀全文

發佈留言

發佈留言必須填寫的電子郵件地址不會公開。 必填欄位標示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