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假怎樣區分?僱員的病假應該是有薪還是無薪的?一年可以允許僱員放多少日病假?以上相信是好多僱主想問的問題。無論僱員是真病還是「射波」,一齊看下有什麼要注意。
在香港,我們常見的病假類型主要有三種:無薪病假、連續性病假和全薪病假。這三種不同的病假,無論從額度、計算方法,再到工資計算都不一樣,以滿足不同的應用場景。
無薪病假
例1:Lucy是一家某世界500強的OL。2021年6月某天因意外扭傷了腳,需要住院治療。假設Lucy需要申請6月5日至8日(週六至週二)的病假,根據《僱傭條例》的規定,基於6月5日和6月6日(週六、日)是有薪休息日,故Lucy只向僱主申請6月7日和6月8日(週一、週二)是病假日,即病假日少於4天,不符合連續性病假的要求,那麼Lucy可享週六、日全薪,週一、二則屬無薪病假。
*無薪病假屬於無上限假期,沒有額度限制。如果僱員因為身體不適提供醫生紙需要請假,僱主不得不批,但是如果連續請假少於4天,僱主是可以不支薪的。
在Workstem中,無薪病假不需要設置額度生成方式。
連續性病假
例2:Chris在一家某連鎖超市擔任理貨員。2021年4月某天因無故發燒需要留院觀察。假設Chris需要申請4月17至21日(週六至週三)的病假,根據《僱傭條例》和Chris當月的排班,4月17日、18日(週六日)屬於正常工作日,即病假日大於4天,符合申請連續性病假的要求。
*此假期有額度限制。根據《僱傭條例》,符合連續性僱傭合約的員工,在受僱的首年內每工作滿1個月,便可累積2天有薪病假;之後每工作滿1個月可累積4天。有薪病假可在整個受僱期間持續累積,但在任何時間不得超過120天。當僱員因為身體不適提供醫生紙,需要請4天及以上的假期時,僱主需要支付僱員每日平均工資(ADW)的4/5薪水作為疾病津貼。
針對連續性病假,Workstem已經按照勞工法例內置好了額度計算方法,僱主亦無需修改。
全薪病假
例3:Selina在某外企擔任市場專員。疫情期間,為了提高僱員的企業忠誠度,公司從2021年開始,每月初會給員工分配1天全薪病假。假設Selina5月7日到9日(週五至週日)申請病假,由於8日、9日(週六、日)是有薪休息日,故Selina只向僱主申請7日(週五)是病假日。那麼扣除掉當月的全薪病假額度,5月Selina可拿到整月工資,不會有任何扣減。
*部分企業會每月給僱員1-2天全薪病假,這是非勞工法例要求的,屬於員工福利假。
針對全薪病假,僱主需要在Workstem中按照企業實際情況在「一次性假期總共有多少」中輸入1或2,發放頻率選擇「每月固定」。
綜上所述,Workstem一直致力於為方便僱主更好地管理僱員,提供更多的個性化選擇,以照顧不同的員工需求。針對不同類型的病假,僱主們可以根據企業的實際情況進行設定。只需輕輕點幾下鼠標,所有的問題都能迎刃而解!現在點擊下方鏈接,即可馬上體驗14天一站式人力資源(HR)系統免費試用!趕緊行動起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