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公司而言,若不是合同期滿,解僱一名員工要比聘請一名員工更複雜。如果想要合理的解僱某個員工,第一步就是準確計算通知期。
「通知期」指的是發出終止合約通知與實際解約日期之間的一段期間,通常僱傭雙方在簽訂合約時會協訂通知期,如雙方未有協訂有關通知,則應按《僱傭條例》來決定所需要的通知期。我們來了解下具體應該怎麼計算通知期。
試用期員工怎麼計算通知期?
如果在試用期的首個月,可以即時解僱僱員,無需通知期。
如果試用期內的第一個月後:
- 僱傭合約中有明確規定,依照合約訂明的通知期,但不少於7 天
- 僱傭合約中無明確規定,則解僱員工應不少於7天通知
【連續性合約員工】無試用期/完成試用期如何計算通知期?
- 如果僱傭合約中有明確規定,則依照合約訂明的通知期,但不少於7天
- 如果僱傭合約中無明確規定,則不少於1個月通知
【非連續性合約員工】無試用期 / 完成試用期如何計算通知期?
所需的通知期則為議定的期限。
應當提前多久通知僱員?
如通知期是以日計算,為避免爭議,可考慮不將通知當日包括在內;
如通知期以月計算,按《僱傭條例》的規定,通知當日應包括在通知期內。
一個「月」指由發出終止僱傭合約通知之日起計,直至:
- 下個月份同一日的前一日 (如2月13日至3月12日)
- 如下個月份並無同一日,則至下個月份最後一日 (如 1 月 30 日至 2 月最後一日)
- 如發出通知之日為一個月的最後一日,則至下個月份最後一日 (如 2 月最後一日至 3 月 31 日)
例:
你公司聘用了一名設計師,僱傭合約上約定了通知期為2個月,他已經通過了試用期考核,但最近表現很差,你想炒了他,應該提前多久通知他被炒?他的 “last day” 是何時?
根據雙方簽訂的僱傭合約約定,你需要提前2個月通知僱員。離職日期是從你發出通知的當天開始計算,下下個月份同一日的前一日。比如你7月6號發出離職通知,那麼他的離職日期應為9月5號。
假設未能提供通知期,僱主需要支付代通知金!
「代通知金」指的是公司在解僱員工時沒有提前通知員工,便支付與通知期天數相等的薪金給僱員。
如何計算代通知金?
代通知金的金額是僱員的平均工資乘以通知期的月數/日數:
- 通知期以日或星期為單位時:
代通知金 = 發出終止合約通知的日期前12個月內僱員所賺取的每日平均工資*通知期內通常須付給僱員工資的日數
- 通知期以月為單位時:
代通知金 = 發出終止合約通知的日期前12個月內僱員所賺取的每月平均工資*通知期的月數
每日平均工資計算複雜、頭痛、易出錯,但是Workstem一站式的人力資源管理系統,可以根據僱員入職日期和歷史薪資記錄,幫你精確無誤地計算僱員的平均日工資、所需的通知期及代通知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