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一家香港企業聘請一名員工後,僱主便有各種申報的義務,尤其是填寫香港僱主報稅表。僱主由於報稅表名稱太多,僱主經常不知所措,今天我們就來談談僱員離職,僱主應該為其填報的IR56F。
甚麼是表格IR56F
表格IR56F亦被稱為「由僱主填報有關其僱員將停止受僱的通知書」。它適用於任何將會離職的僱員,香港僱主需要在僱員的合約終止日前一個月提交這份表格予稅務局。
資料來源: 稅務局
在僱員即將離職前僱主有什麼須要做呢?
僱主須於員工僱傭關係終止前1個月,向稅務局提交IR56F表格: 「由僱主填報有關其僱員行將停止受僱的通知書」
僱員停止受僱(或死亡)僱主注意事項
- 僱主須於僱員停止受僱前 1 個月,填交 1 份 IR56F 表格 (或經僱主電子報稅填報IR56F)
- 同時由填交該表格日起,僱主不可再發放任何薪酬予僱員,直至該僱員完成清稅手續並能出示由稅務局發出的「同意釋款書」後才可支付剩餘款項
- 須注意,如公司已為僱員填交IR56F表格,則無須再次為他填交該年度的IR56B表格,因為就相同收入填交兩份不同的IR56系列表格,可能會導致同一筆收入重複計稅
例子:劉大文先生在2021年7月5日從A公司離職。
- A公司須查詢和證實劉先生於離職後是否會離開香港
(1)如不會離港,A公司須於2021年6月5日或以前交回一份填妥(IR56F表格或經僱主電子報稅)。
(2)如會離港,A公司須交回兩份填妥(IR56G表格或經僱主電子報稅)和不得支付任何款項給劉大文先生。
- A公司須將已填交的IR56F表格副本交給劉大文先生作為參考。
- 須注意,如A公司已為劉大文先生填交IR56F表格,則無須再次為他填交該年度的IR56B表格,因為就相同收入填交兩份不同的IR56系列表格,可能會導致同一筆收入重複計稅。
如何將傳統的稅表填報變成簡易的eTax?
收到報稅表後,少部分僱主會繼續選擇親臨或郵寄有關其僱員行將停止受僱的通知書,即IR56F税表。但更多人會透過簡單高效的eTax進行網上報稅。可面對填報複雜税表僱主和人資難免會頭痛遲交有罰款?報稅表點填?
无咩要担心嘅!Workstem不僅提供IR56F報表不同格式的下載,還可進行報稅計算(數據來源於薪酬運算),助你輕鬆簡便報稅。
延伸閲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