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僱主在討論區發帖,公司員工拿了一張法院的傳票過來請假,說下星期要出席法庭擔任陪審員。可是現在工作忙的成頭汗,能否拒絕同事的申請?
在查閱了《陪審團條例》後,出任陪審員是市民的公民責任,任何人士沒有按照陪審員傳票的規定出席法庭,即屬違法。同時法例明文規定,僱主不得歧視、終止僱用或威脅終止僱用曾經出任陪審員或正出任陪審員的僱員。
所以,該僱員必須按時出席法庭,企業不能拒絕該同事的申請。該僱主又問,那出庭當天該員工沒有上班,加上他可根據條例獲發每日875元的津貼,我能不能扣他人工或者強制他休年假?
答案是不可以!根據法例規定,當陪審員是公民責任,履行陪審員工作等同為僱主工作,不可視為缺勤,因此僱主不能對陪審員扣薪或扣假,否則會被視為違例。
常見問題
Q1:可以拒絕出任陪審員嗎?
A1:根據《陪審團條例》第32條,任何人沒有按照陪審員傳票的規定出席法庭,即屬違法。市民接獲陪審員傳票後,可先查看是否屬《陪審團條例》第32條第4或第5條獲豁免,否則必須出席抽籤當陪審團。以往在陪審團抽籤過程中,有被抽中的市民曾向法官直接提出不欲當陪審員的原因,例如可能認識證人、履行新工作、定期陪家人覆診等,法官會視乎情況決定是否批准。
Q2:做陪審員時不能上班,僱主一定要批有薪假嗎?
A2:《陪審團條例》第33條規定,任何僱主因僱員出任陪審員而終止僱用或威脅終止僱用其僱員,或在任何方面歧視其僱員,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2.5萬元及入獄3個月。
Q3:做陪審員有津貼嗎?
A3:陪審員現時津貼每日875元,不足一天也作一天算,或將上調至每日930元。以往亦有審訊期較長、案情複雜的案件的陪審團獲「雙糧」
那針對僱員要出任陪審員無法正常上班,企業又不能扣薪扣假的情況,該如何計算考勤呢,如何規範化考勤和請假的流程呢?如果你使用Workstem假期管理系統,建議在假期類型設定中自定義一個「陪審員假」的假期類型,並設定為帶薪休假,在僱員需要出任陪審員時,輸入一張陪審員假的假期申請單並上傳法院傳票作為請假憑據。既保留了僱員出勤記錄的完整,又保證薪資計算時不會扣除僱員的人工,確保企業管理合法合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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