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僱員生病需要請假看醫生,一般都需要提供一份由註冊醫生開具的證明文件給公司,也有部分有人情味的老闆同意給沒有醫生紙的僱員放病假。不過根據《僱傭條例》規定,有醫生紙才是病假,否則不能算是病假。僱員如果有醫生紙,便有權放取有薪病假,公司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僱員在病假時上班,但有假放是否就一定有薪?
答案是不一定。
因為根據《僱傭條例》,按連續性合約受僱的僱員除產前檢查、產後治療及流因流產而缺勤外,其他病假都需要連續4天或以上、有醫生證明及已經累積了有薪病假,才可以享有疾病津貼。
如果僱員符合有薪病假的條件,僱主不可以遲於正常發薪日向僱員支付疾病津貼,或將領取疾病津貼日數,從僱員所累積的有薪病假總日數中扣除。
⚠️ 僱主若不支付疾病津貼給僱員,可被檢控,最高可被罰款HK$50,000。
有薪病假如何累積?
按連續性合約受僱的僱員在受僱的首12個月內,每工作滿1個月便可累積2天有薪病假;在受僱滿12個月後,僱員每工作滿1個月,便可累積4天有薪病假;最多可累積 120日有薪病假。
《僱傭條例》的有薪病假和企業給的有薪病假,有什麼區別?
《僱傭條例》中的有薪病假指僱員需有醫生紙,且需連續4天或以上。有薪病假津貼為人工的4/5(根據過去十二個月平均薪資計算)。
4天以內的病假並非在《僱傭條例》強制規定的有薪假之列,即使有醫生紙,僱主不支付疾病津貼也是合法的。不過一些關懷僱員型企業,通常都會額外給僱員每月1至2日的有薪病假作為福利,僱員就算請假,亦不會扣人工。
由此我們可以知道,醫生紙對於計算有薪病假非常重要,所以企業須保管好僱員的病假紙。但是,紙質的資料保存較容易丟失,Workstem可以幫你!一站式的人力資源管理系統,不僅可以計算累計 有薪病假日數 和 平均日工資,還支持僱員透過 手機App 提交請假單和上傳醫生紙證明,系統會永久保存僱員的請假記錄和請假依據,隨時需要即可隨時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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