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打工仔就算身體不舒服也不敢請假看醫生,擔心被扣人工。尤其試用期的人對此更加猶豫,還會擔心剛進入公司就請假會不會給老闆留下不好的印象。但生病總是無可避免,只有健康的身體才是生活和工作的基礎。對於試用期請病假有無人工的問題,還是很有必要了解清楚。
對僱主來説,便是要高效管理員工的病假,以防與員工造成糾紛或是帶來合規風險。
如果生病是一定要看醫生的,不論是否已過試用期,員工亦可申請病假。如果符合以下條件,公司還應當依法支付疾病津貼:
- 僱員連續受僱於同一僱主4星期或以上,且每星期最少工作18小時
- 連續四天以上病假且有醫生紙證明
- 已獲得累計有薪病假日*
*在《僱傭條例》中列明,僱員在受僱的首年內每工作滿1個月,便可累積2天有薪病假;之後每工作滿1個月可累積4天。有薪病假可在整個受僱期間持續累積,但在任何時間不得超過120天。
有薪病假(疾病津貼)為正常薪資的80%,正常薪資需按過去十二個月平均工資計算。
另外,有不少公司每個月給僱員1-2天的全薪病假作為福利,這個不算在勞工條例規定的有薪病假範圍,公司自己決定如何給予僱員及試用期是否可以申請。
注意⚠️:《僱傭條例》規定的有薪病假只有在連續四日以上、有醫生紙證明下才成立,如果未過試用期請4天內病假,有沒有工資就要看公司政策,即使公司不支薪也是法律允許的。
對於HR而言,難以記住每一位員工何時入職或是否可申請有薪病假,所以需要一款好用的HR軟件來幫助我們管理員工的休假和薪資紀錄,Workstem的假期管理功能,不僅可以根據僱員入職日期計算累計有薪病假日數,還能記錄僱員的休假明細,根據歷史薪資記錄計算僱員的平均日工資,精確計算不同類型的假期工資,並自動生成假期和薪資明細,隨時需要隨時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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