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積金對沖機制取消後:僱主如何應對?

強積金對沖機制取消後:僱主如何應對?

文章目錄

  1. 取消對沖機制核心要點
  2. 僱主最關心的3大實際場景及計算示例
  3. 僱主應對策略(4大行動清單)
  4. 僱主常見問題(FAQ)
  5. 將積金易與人力資源系統無縫對接

過去多年,不少香港僱主依賴強積金「對沖」機制,以僱主供款部分抵銷須向僱員支付的長期服務金(長服金)或遣散費,減輕現金流壓力。

但隨著取消強積金「對沖」安排於2025年5月1日正式生效,這個沿用多年的機制已走進歷史。新規下,僱主不可再使用強制性供款所累積的強積金,抵銷僱員由「轉制日」(即2025年5月1日)起服務年資所產生的長服金或遣散費。

這項改革對僱主的成本結構、人力資源管理及財務規劃帶來直接影響。本文將拆解法例細節、計算案例及實務操作,並介紹如何利用Workstem一站式人力資源系統自動化處理長服金及遣散費,減低出錯風險及行政負擔。

取消對沖機制核心要點

項目 詳情
生效日期(轉制日) 2025年5月1日
適用對象 於轉制日或之後離職的僱員
不可對沖的部分 僱主強制性供款所累積的強積金(用於抵銷轉制日起的服務年資之長服金/遣散費)
仍可對沖的部分 僱主自願性供款所累積的強積金(可用於抵銷任何年資的長服金/遣散費)
過渡安排(不具追溯力) 僱員在轉制日前已受僱,其轉制日前的服務年資之長服金/遣散費,仍可用僱主強制性供款(不論何時作出)抵銷

一句總結:取消對沖只針對「轉制日後的服務年資 + 僱主強制性供款」。轉制日前年資及自願性供款不受影響。

僱主最關心的3大實際場景及計算示例

場景1:僱員在轉制日後入職,工作數年後被遣散

情況:僱員2025年6月1日入職,2028年5月31日被遣散,服務年資3年。僱主強制性供款累積$18,000,遣散費應為$30,000。

處理方式:

  • 僱主不可使用強制性供款累算權益抵銷任何部分。
  • 僱主須另行支付全數$30,000遣散費給僱員。
  • 僱主強制性供款累算權益$18,000保留在僱員帳戶內,日後用作退休。

場景2:僱員在轉制日前已入職,轉制日後離職

情況:僱員2018年入職,2026年離職。轉制日前年資7年,轉制日後年資1年。長服金總額$80,000,其中$70,000屬於轉制日前年資,$10,000屬於轉制日後年資。僱主強制性供款累算權益總額$50,000。

處理方式:

  • 轉制日前部分($70,000):仍可用僱主強制性供款抵銷(上限$50,000),僱主需另付差額$20,000。
  • 轉制日後部分($10,000):不可用強制性供款抵銷,僱主須另行支付。
  • 僱主最終現金支出:$20,000 + $10,000 = $30,000。

場景3:僱主有作自願性供款

情況:僱主除強制性供款外,多年來額外作了自願性供款$40,000。長服金總額$100,000(全屬轉制日後年資)。

處理方式:

  • 強制性供款部分:不可對沖。
  • 自願性供款部分:仍可對沖。僱主可申請提取自願性供款累算權益$40,000抵銷部分長服金,差額$60,000由僱主另行支付。

策略提示:自願性供款成為新規下唯一合法的「對沖工具」。僱主可考慮適度作自願性供款,作為管理長服金/遣散費現金流的一種方式。

僱主應對策略(4大行動清單)

行動 具體內容 Workstem如何協助
1. 審視現有僱員年資結構 統計每名僱員在轉制日(2025年5月1日)前後的服務年資,估算潛在長服金/遣散費責任 系統自動記錄每位僱員的入職日期及年資,可一鍵篩選「轉制日前入職」名單
2. 建立專項儲備或預算 因應不可對沖的新增成本,調整公司財務預算,或設立「長服金撥備」 Workstem可自訂「負債項目」,每月自動計算應計長服金撥備,反映真實成本
3. 考慮自願性供款策略 評估是否作額外自願性供款,作為未來抵銷長服金/遣散費的合法工具(需注意自願性供款歸屬比例及提取限制) 系統支援自願性供款設定及計算,並可獨立追蹤強制與自願部分
4. 更新離職管理流程 當僱員離職涉及長服金/遣散費時,須正確區分「可對沖部分」及「不可對沖部分」,並向受託人或積金易平台提交正確證明文件 Workstem內置長服金/遣散費計算引擎,自動按轉制日前後年資分開計算,並生成所需報表供抵銷申請之用

僱主常見問題(FAQ)

Q1:取消對沖後,僱主成本會增加幾多?
A1:視乎僱員流失率及年資。根據政府當初評估,整體僱主額外成本約為每年0.5%至1%的總薪金支出。勞動密集型及高流失率行業影響較大。

Q2:我可否用僱員的強制性供款部分去抵銷長服金或遣散費?
A2:絕對不可以。僱員供款部分(無論強制或自願)屬於僱員,僱主無權動用。

Q3:如果僱主供款累算權益不足以抵銷可對沖部分,點算?
A3:僱主須以現金支付差額。例如:可對沖部分為$50,000,但僱主供款只有$30,000,僱主須另付$20,000。

Q4:長服金同遣散費點樣計算?
A4:根據《僱傭條例》,計算公式為:(最後一個月薪金 × 服務年資)÷ 2/3 或(最後一個月平均工資 × 服務年資)÷ 2/3,視乎何者較高。服務年資不足一年按比例計算。

Q5:用eMPF(積金易平台)申請抵銷會唔會方便啲?
A5:會。當你的強積金計劃加入積金易平台後,所有抵銷申請均可網上提交,毋須再用紙本表格寄給受託人。平台會自動計算可供抵銷的僱主供款金額。

Q6:轉制日之前已入職的僱員,公司要唔要即時撥備?
A6:不需要即時撥備,但建議財務上作預算。因為該部分年資的長服金/遣散費仍然可以用強制性供款對沖,實際現金支出未必如想像中大。

Q7:Workstem點樣幫我自動計算長服金/遣散費?
A7:Workstem會根據僱員入職日期、離職日期、最後薪金及服務年資,自動分開計算轉制日前後部分,並顯示「可對沖金額」及「僱主須現金支付金額」,同時可匯出報表方便申請抵銷。

將積金易與人力資源系統無縫對接

Workstem eMPF管理系統 貼香港法例,支援一鍵批量匯入強積金供款計劃,自動計算供款日期和免供期,確保準時登記,避免罰款風險。同時,與薪酬管理系統緊密相連,自動匹配有關入息項目,為每位僱員計算強積金供款額,統一管理不同僱員的強積金計劃,減少錯誤。

此外,Workstem一站式人力資源管理系統(HRMS)還提供全面的人力資源解決方案,如:排班考勤假期報稅管理等功能,幫助企業實現數碼化轉型,提高管理效率和僱員滿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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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閱讀

HR詞彙

遣散費

長期服務金

強積金

香港勞工法例

如何計算長期服務金和遣散費?

離職有長期服務金和遣散費嗎?

解僱僱員時,如何抵消遣散費/長期服務金?

MPF教學

強積金數碼轉型 – 積金易(eMPF)平台

案例學習1:新入職僱員,少於1個月需要強積金供款嗎?

案例學習2:入職剛滿60日的僱員需要強積金供款嗎?

案例學習3:需要為現有僱員進行強積金自願性供款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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