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積金合規並非單純的行政程序,而是僱主不可推卸的法定責任。不合規的後果遠不止於罰款,更可能涉及刑事檢控,對企業聲譽和營運造成嚴重影響。
強積金合規:僱主的四大核心責任
作為僱主,你必須履行以下四大法定責任:
| 核心責任 | 具體要求 | 法律依據 |
| 登記責任 | 為年滿18歲至64歲的全職、兼職或短期合約僱員,在受僱首60日內登記參加強積金計劃。 | 《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第7A條 |
| 供款責任 | 僱主須以自身資金為僱員作強制性供款,並按時從僱員有關入息中扣除僱員供款。 | 《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第7A條 |
| 紀錄保存責任 | 保存僱員的有關入息付款紀錄(最少6個月)、受僱日期紀錄(終止受僱後至少6個月),以及付款結算書記錄(最少7年)。 | 《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第19條 |
| 申報責任 | 按時透過「積金易」平台提交供款資料,並在僱員離職或公司資料變更時,於30日內書面通知平台。 | 《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第7A(7)條 |
強積金供款計算
月薪僱員供款計算
就月薪僱員而言,現時最低及最高有關入息水平分別為$7,100**及**$30,000。
| 每月有關入息 | 僱主強制性供款 | 僱員強制性供款 |
| 低於$7,100 | 有關入息 × 5% | 無須供款 |
| $7,100 至 $30,000 | 有關入息 × 5% | 有關入息 × 5% |
| 高於$30,000 | $1,500(上限) | $1,500(上限) |
非月薪僱員供款計算
如按日、按周或每半個月支薪,僱主須以每日最高$1,000**及最低**$280的有關入息水平來計算供款。
有關入息的定義
有關入息是指僱主以金錢形式支付或須支付給僱員的金額:
- 包括:工資、薪金、假期津貼、費用、佣金、花紅、獎金、合約酬金、賞錢或津貼。
- 不包括:《僱傭條例》下的遣散費或長期服務金。
常見違規情況與罰則
根據積金局資料,以下是僱主最常見的違規情況及相應罰則:
| 違規情況 | 罰則 |
| 沒有安排僱員登記參加強積金計劃 | 最高罰款$350,000及監禁三年 |
| 沒有經「積金易」平台繳付強制性供款(已從僱員入息扣除5%供款) | 最高罰款$450,000及監禁四年 |
| 沒有經「積金易」平台繳付強制性供款(沒有從僱員入息扣除供款) | 最高罰款$350,000及監禁三年 |
| 沒有準時經「積金易」平台繳付強制性供款 | 罰款$5,000或欠款的10%,以款額較大者為準 |
| 向受託人/「積金易」/積金局提供虛假或具誤導性資料 | 首次定罪最高罰款$100,000及監禁一年 |
| 沒有向僱員提供每月供款紀錄 | 首次罰款$10,000**,第二次**$20,000,其後每次$50,000 |
| 沒有通知「積金易」平台僱員終止受僱 | 首次罰款$5,000**,第二次**$10,000,其後每次$20,000 |
| 拖欠供款(附加費) | 徵收相等於欠款金額5%的附加費,全數存入受影響僱員帳戶 |
強積金合規審計Checklist
以下清單幫助企業系統性地檢視強積金合規狀況:
僱員登記
- □ 所有年滿18至64歲的僱員(全職、兼職、短期合約)是否已在受僱首60日內登記參加計劃?
- □ 飲食業及建造業的「臨時僱員」(散工)是否已參加行業計劃?
- □ 新入職僱員是否已填妥及簽署參加表格?
- □ 豁免人士(如家務僱員、未滿18歲或已屆65歲人士)是否已正確識別及記錄?
供款計算
- □ 是否以僱主自身資金為僱員作強制性供款?
- □ 是否正確區分「有關入息」與非有關入息?
- □ 佣金、花紅、雙糧等是否已納入有關入息計算?
- □ 月薪僱員的供款是否正確套用$7,100下限及$30,000上限?
- □ 非月薪僱員的供款是否按日計算(每日上限$1,000、下限$280)?
- □ 供款計算是否與銀行流水及薪俸稅預扣款項一致?
供款支付
- □ 是否在供款日或之前經「積金易」平台完成供款?
- □ 付款結算書的資料是否齊備及正確?
- □ 僱員的5%供款是否已從其有關入息中正確扣除?
- □ 供款金額是否與付款結算書一致?
紀錄保存
- □ 僱員的有關入息付款紀錄是否保存至少6個月?
- □ 僱員的受僱日期紀錄是否保存至終止受僱後至少6個月?
- □ 付款結算書記錄是否保存至少7年?
- □ 每月供款紀錄是否已向僱員提供?
申報與通知
- □ 僱員離職後,是否在下一個月的供款日或之前書面通知「積金易」平台?
- □ 公司名稱、地址、電話號碼等變更後,是否在30日內書面通知平台?
- □ 所有供款紀錄是否準確無誤,沒有提供虛假或具誤導性資料?
「積金易」平台對僱主的影響
「積金易」(eMPF)平台自2024年6月起逐步推出,僱主須注意以下要點:
僱主可透過「積金易」處理的事項
| 功能 | 說明 |
| 為僱員登記 | 為新入職僱員登記參加強積金計劃 |
| 自動計算供款 | 系統自動計算強制性供款金額 |
| 提交及支付供款 | 提交供款資料及於供款限期前繳交供款 |
| 申報終止受僱 | 處理僱員離職及抵銷長期服務金/遣散費指示 |
| 查閱紀錄 | 查閱交易和供款紀錄 |
僱主過渡至「積金易」的注意事項
- 盡早註冊帳戶:僱主需為每間公司各自註冊eMPF帳戶。
- 留意供款限期:不同受託人加入平台的時間表不一,僱主需按各自計劃的過渡時間表調整供款安排。
- 確保資料準確:付款結算書資料不齊備或不正確,會導致「積金易」無法確定供款金額是否正確。
- 供款逾期處理:如遲交供款,應盡快聯絡「積金易」補交,並一併繳交5%附加費。
常見問題(FAQ)
Q1:僱主最常犯的強積金違規是什麼?
A:根據積金局資料,最常見的違規包括:沒有安排僱員在受僱首60日內登記參加計劃、沒有準時經「積金易」平台繳付強制性供款、沒有向僱員提供每月供款紀錄,以及沒有書面通知平台僱員已終止受僱。
Q2:拖欠強積金供款會有什麼後果?
A:積金局會向拖欠供款的僱主發出附加費通知書,要求於14日內補交,並徵收相等於欠款金額5%的附加費。如持續拖欠,更可能面臨最高$450,000罰款及四年監禁。
Q3:兼職或短期合約員工是否需要參加強積金?
A:需要。只要僱員年滿18歲至64歲,不論是全職、兼職或短期合約,僱主都必須在受僱首60日內為其登記參加強積金計劃。飲食業及建造業的「臨時僱員」(散工)即使受僱不足60日,也須參加行業計劃。
Q4:花紅、雙糧是否需要計算入強積金供款?
A:需要。花紅、獎金、雙糧(第13個月薪金)均屬於「有關入息」,須計算在強制性供款內。
Q5:哪些收入項目不屬於「有關入息」?
A:以下項目不屬於有關入息:遣散費、長期服務金,以及發還款項性質的開支(如進修費用、制服洗熨費用、出差交通費用等)。
Q6:僱主應保存強積金紀錄多久?
A:僱主須保存僱員的有關入息付款紀錄最少6個月、受僱日期紀錄至終止受僱後至少6個月,以及付款結算書記錄最少7年。
將積金易與人力資源系統無縫對接
Workstem eMPF管理系統 貼香港法例,支援一鍵批量匯入強積金供款計劃,自動計算供款日期和免供期,確保準時登記,避免罰款風險。同時,與薪酬管理系統緊密相連,自動匹配有關入息項目,為每位僱員計算強積金供款額,統一管理不同僱員的強積金計劃,減少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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