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制性公積金計劃(強積金 / MPF)是一項香港的退休保障政策,故此有不少在內地上班的香港人不太明白自己應否跟回香港的法例?
根據香港法例第485章的指導原則,「在香港以外地方工作的僱員,如與香港有足夠聯繫,亦可能受強積金制度涵蓋。」換言之,這個就需要看僱員(香港居民)是獲香港公司聘用還是內地公司聘用?若僱員受聘於香港公司、簽署香港僱傭合約並由香港出糧,而只是暫時被派到內地工作,僱主亦必須安排僱員參加強積金計劃。
例1
Alex是香港永久性居民,簽署的僱傭合約是由香港註冊成立的A公司。A公司派Alex到上海的辦公室上班4個月,僱主亦需要安排Alex參加MPF。
例2
Jane是香港永久性居民。由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成立的B公司在香港有辦公室,Jane簽署了該辦公室的僱傭合約,職位是工程師。該辦公室聘請Jane前往深圳工作1年,僱主亦需要安排Jane參加MPF。
但是,如果僱員由起初簽訂的香港僱傭合約轉到國內的勞動合同(合同的履行地在國內),則日後將歸屬於國內的五險一金,若發生任何的勞資問題,將根據國內的法例處理。
延伸閱讀:《強積金(MPF)供款最全指南!》
若公司在香港和內地都有辦公室,兩地亦有當地的同事,內地需要繳付五險一金,香港則需要為MPF供款。為了讓兩地的HR協同工作,Workstem – 人力資源管理系統,不僅有香港版本,亦有內地版本,幫助企業在不同的地點更高效地管理員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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