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在香港,就一定聽說過強積金(MPF)。MPF (Mandatory Provident Fund Schemes),中文是強制性公積金計劃,這是一項退休保障政策,除了少數的獲豁免人士以外,無論是何種僱傭形式的僱員,只要年滿18歲至未滿65歲,並獲連續受僱60日或以上,在受僱首60日內則登記參加強積金計劃。
那麼,在香港工作的內地人普遍是透過工作簽證和IANG簽證(非本地畢業生留港/回港就業安排)留港就業的。是否需要繳納MPF首先需要知道以下幾點:
- 是否受僱於香港公司,由香港公司出糧?
- 工作簽證:第一張工作簽證是否超過13個月?/ IANG:學生簽證的有效期,加上緊接的IANG簽證有效期合計超過13個月?
如果與香港公司簽署僱傭合約,由香港公司出糧,且第一張留港工作簽證超過13個月 / 學生簽證的有效期加上第一張IANG簽證有效期合計超過13個月,是需要登記參加MPF的。僱主必須在非本地員工受僱起計60天內,安排加入強積金計劃。
根據強積金法例,非本地員工在港工作不超過13個月屬獲豁免人士,不用參加強積金。
順帶一提,不少內地人留港工作是從事保險業,保險業是比較特殊的,屬於提供服務而獲得收入,所以登記MPF是以自僱人士的身分而非僱員受僱的身分。除非獲得豁免,否則年滿18歲至未滿65歲的自僱人士必須自行參加強積金計劃。
如果你作為僱主,聘請了符合以上條件的內地人過來上班,就一定要記住在他們受僱起的60天內,安排登記強積金計劃。像Workstem人力資源管理系統的MPF功能,只要有新僱員加入公司,便會自動提醒你為他們加入MPF計劃,亦可增設獲豁免人士,所以不會遺漏任何一個僱員。若是沒有安排僱員在指定時間內參加強積金計劃,最高可處罰款HK$350,000及監禁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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