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強積金?
強制性公積金于2000年12月正式實行,是一項強制儲蓄的退休保障制度,以確保大多數香港人為未來存錢。一點一滴,月復一月。除少數人員豁免外,當僱員工資滿足強積金供款標準後,僱主和僱員應依照規則雙方供款成立基金,當僱員65週歲後可取出,作退休之用。
強積金如何計算?
在港18-65週歲的香港就業人口必須登記加入強積金計劃。根據積金局有關信息,以下表格為月薪僱員計算供款額的指導方案。
每月有關入息 | 僱主強制性供款 | 僱員強制性供款 |
HK$7,100以下 | 有關入息的5% | 無需供款 |
HK$7,100-HK$30,000 | 有關入息的5% | 有關入息的5% |
HK$30,000以上 | HK$1,500 | HK$1,500 |
下列是Workstem為您整理的有關強積金的文章,只需按一下有關題目,便可以瀏覽。
好了,現在你已經閱讀過足夠多有關MPF供款的文章。悄悄告訴你,對於一些特定案例連身經百戰的HR也會感到頭痛!來看看百年不遇的強積金計算特別個案吧!
強積金計算特別個案
個案1:
Jayson是一名初入大學校園的學生,為豐富自己的假期生活,在某連鎖超市應聘了促銷員的工作,並在5月18號入職,月薪HK$10,000,由於學業等各方面原因,Jayson不得不選擇在7月18號生日前後離職。
- 若Jayson在7月17號離職,其工作天數未達到60天,並且未滿18歲。那麼根據僱傭條例,僱主和僱員均無需供款。
- 若Jayson在7.18號生日當天離職,剛好工作滿60天,那麼根據《僱傭條例》強積金供款額計算公式:HK$10,000/31*18(實際工作天數)=HK$5,860.4<HK$7,100 ,故僱員Jayson無需供款。(當月薪資未滿足強積金供款額相關入息最低HK$7,100的標準);
但由於Jayson在7月18號已滿18歲且工作滿60天,則僱主需要繳納7月18號當天的強積金供款額,計算方式如下:
HK$10,000/31(天)*1(天)*5%=HK$16.12
- 若Jayson因在九月開學,決定於9月1號離職,根據《僱傭條例》則需要繳納強積金供款。計算方式如下:
HK$10,000*5%(8月)=HK$500
僱主強積金供款計算方式如下:
HK$10,000/31*14(7月實際工作天數)*5%+HK$10,000*5%(8月)+HK$10,000/30*1(9月實際工作天數)*5%=HK$225.80+HK$500+HK$16.67=HK$742.47(根據僱傭條例僱主應為其补齐之前的mpf供款)
*注意:7月和8月的天數均為31天,9月為30天。故平均日薪計算方式不同。
個案2:
快滿65歲的阿公David在兒子新開的潮州菜中餐館裡幫忙,從2021年3月20日正式入職。兒子給老爸開每月HK$10,000薪水,並打算讓老爸5月18號滿65週歲就退休,在家頤養天年。
- David年輕時是一位HR,對僱傭條例略懂一二。他說在餐館起步階段不希望兒子為自己多支付強積金供款,於是決定在5月17號離職。那麼根據僱傭條例,David一共工作59天,因為其少於60天,故僱員和僱主均無需供款。
- David按照原計畫在5月18號當天離職,工作剛滿60天且滿65週歲,本以為兒子(僱主)仍需要支付供款。但當他仔細查閱了條例內容後才發現,雖然當僱員工作滿60天後離職僱主需要進行1日的供款,但由於自己已經滿65週歲所以當日雙方都無需繳納。即僱主與僱員都不用進行供款。
- 若David選擇7月1日離職,入職時間已超過60天,且滿足65週歲。根據條例,僱員無需繳納6月供款;僱主應繳納3月20日-5月17日所有強積金,即(11+17)*HK$10,000/31*0.05+HK$10,000*0.05=HK$951.6
如果是一般情況呢?
Kevin在2021年2月23號入職于於一家網絡設計公司(外企)擔任設計總監,月薪是HK$10,000。(2021年4月24號入職滿60天)
入職超過60天:僱主與個人的的供款是當月有關入息*5%
僱主供款:HK$10,000*5%=HK$500;
個人供款:HK$10,000*5%=HK$500
入職剛滿60天:4月24號是入職滿60天當天,故4月以剛滿60天計算為準
僱主供款:(4月)HK$10,000*5%+(3月)HK$10,000*5%+(2月的6天) +HK$10,000/28*6*5%=HK$500+HK$500+HK$107=HK$1,107
個人供款:HK$10,000*5%=HK$500
入職少於60天:僱主與僱員均無須供款
與Workstem強強聯合的優勢
綜上所述,不難看出由於僱員年齡、入職時間長短的多樣性,導致強積金供款額的計算不僅複雜,還極易出錯。但不管是哪種情況,使用Workstem只需簡單的3個步驟,就可快速、準確、高效的計算出僱主和僱員的強積金供款額。還可以提供每月供款記錄.
*根據《僱傭條例》僱主每月向受託人支付供款後,應在七個工作日內向僱員提供一份列載下列資料的每月供款紀錄:
- 僱員的有關入息款額
- 僱主及僱員的強制性供款款額
- 僱主及僱員的自願性供款款額(如有)
- 供款支付給受託人的日期